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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工資料啟用作業說明

類別名稱:
系統公告
發佈日期:2026/05/08
發布單位:新北市政府

親愛的運用單位您好:

為強化系統資料安全管理,確保志工資料於本系統內之使用、介接、申請及通知作業皆具備明確資料狀態與操作歷程,請各運用單位協助確認所屬志工資料是否完整,並完成「志工啟用」作業。

 

一、啟用目的

志工啟用係為確認該筆志工資料已由運用單位檢視,並正式納入本系統管理。後續系統將依啟用狀態,作為資料使用、跨系統介接、申請作業及通知紀錄追蹤之依據。

透過啟用機制,可避免尚未確認之志工資料被誤用於申請、介接或通知流程,並確保後續如有資料異動、系統查核或稽核需求時,能清楚追溯資料使用狀態與操作歷程。

 

二、啟用前後差異說明

項目未啟用志工已啟用志工
資料使用狀態僅作為尚未正式啟用之資料留存正式納入系統管理及後續業務使用
衛福部資料同步不進行資料同步、拋轉或更新可依系統規劃進行資料同步及異動處理
獎勵及榮譽卡相關申請無法於獎勵申請、榮譽卡批次申請等作業中選擇該志工可於相關申請作業中選擇該志工並辦理後續流程
系統通知信不發送相關系統通知信可依功能情境發送系統通知信
操作歷程與稽核無啟用歷程,後續較難作為正式資料使用及查核依據系統留存啟用時間、啟用人員及相關歷程,可作為後續追蹤及稽核依據

 

三、啟用方式

請運用單位至後臺「志工資料維護」功能,確認志工基本資料完整後,執行啟用作業。

如志工尚無 Email,可先暫以運用單位可管理之共用信箱或同一信箱建置;未來志工如需使用前臺服務,可自行登入後修改個人 Email。

 

四、配合事項

為確保志工資料使用安全、介接正確性及操作歷程完整性,請各運用單位儘速完成志工資料檢核及啟用作業。

如有操作問題,請洽系統客服窗口協助。謝謝配合。